漳州市妇女联合会组织机构
根据漳委办[1997]6号文确定,市妇联内设机构6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城乡部、儿童部、权益部。为: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各部室的工作关系;负责机关文电、秘书、信息、督查、统计、档案、机要、保密、保卫、财务、接待、基建行政后勤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2、组织部
负责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抓好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妇联系统干部培训工作,配合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县(市、区)妇联负责人的培养、调配工作,协助做好女干部培养、教育、推荐、输送工作;负责机关人事以及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及机关党支部日常事务工作,市领导干部联谊会等工作。联系机关妇委会工作。
3、宣传部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全面提高素质;结合妇女特点,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向社会宣传妇女,向妇女宣传社会,表彰社会妇女先进人物,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等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新时期党的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同海内外妇女的联谊;推动经济建设,维护世界和平。负责市“三胞”妇女联谊会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妇委会日常工作。
4、城乡工作部
组织发动城乡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和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抓好妇联生产基地建设。
5、权益部
宣传贯彻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条例;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妇女权益问题的调研;处理日常来信来访,做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6、儿童工作部
负责妇女儿童“优生、优育、优教”的宣传普及工作;实施“春蕾计划”资助受困女童,做好家教工作,指导妇联系统儿童活动阵地和推动自办园(所)的工作。推动儿童纲要的实施和儿童事业发展。
7、妇儿工委
承担政府行为,协调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两纲两法”(《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
托管单位:漳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