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妇女联合会(简称漳州市妇联),成立于1950年,历任主席(主任)九位,分别是师文英、陈钧、温冷、杨淑英、王秀花、陈清、苏彩云、王丽芳、白建英。现任副主席李华英、林明华。
漳州市妇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漳州市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大会选举市妇联执行委员会。由执行委员会选举主席、副主席、常委,组成常务委员会。大会闭会期间,由执行委员会贯彻执行代表大会决议,讨论并决定妇女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人事安排。漳州市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主要职能如下:
1.积极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推动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宣传法律,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参政,促进妇女进步与发展;
2.大力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动员、组织妇女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家庭美德建设”三大活动,坚持不懈培训教育妇女,推介先进妇女典型和策划有教育意义、生动活泼的主题活动,为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作贡献;
3.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通过开展资助贫困女大学生、扶助特困妇女家庭,实施“春蕾计划”与扶贫系列活动以及帮助各级妇联建立工作阵地或实体,竭成为广大妇女儿童服务;
4.巩固、拓展妇联基层组织,发展、壮大妇女儿童工作者队伍,在全市八县、二区 一市以及镇(街)、村(社区)四级行政区域建立妇女组织;
5.扩大与海内外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维护世界和平。